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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益阳市宏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南县分公司砾石一批(堆放在南县南洲镇水机站南侧)转让
项目编号
N0347QT230047
产权子类型
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2023- 10-12
挂牌截止日期
2023- 10 -2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评估
情况
评估价(元)
2162283.00
评估基准日
2023-08-02
评估机构
湖南湘亚资产评估事务所
转让底价(元)
1729827.00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拍卖情况表
序号
名称及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实际数量(约)
拍卖价(元)
备注
单价
金额
1
南县南洲镇水机站南侧砾石
吨
28830.44
60.00
转出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益阳市宏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南县分公司
拍卖机构:益阳市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07376595
转出方承诺
我方拟将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委托益阳市拍卖有限公司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标的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标的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该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益阳市宏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南县分公司砾石一批(堆放在南县南洲镇水机站南侧)转让》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承担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
南交报【2023】11号:
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处置S511南县东河至茅草街公路改建工程剩余砂石的请示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标的情况
堆放在南县南洲镇水机站南侧砾石,标的单价60元/吨,数量约28830.44吨,转让底价1729827.00元。
特别 告知
1、拍卖佣金收取:拍卖佣金按成交总金额的4%向买受人收取。 2、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收费2000元/宗,此次交易服务费由委托方支付。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竞买人需在竞得标的后3日内到益阳市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之日起3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一次性分别汇入以下账户: 1.成交价款、拍卖佣金: 账户名称:益阳市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益阳梓山支行 账 号:1849 6201 0400 0694 7
2.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 户 名: 益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 8201 2650 0000 1096 6 开户行: 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标的交割
拍卖成交且交清所有款项后,由委托方向买受人移交,买受方需在20日内清场完毕,遇不可抗力情况可适当延期。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转账到达中心指定账户。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人,拍卖公司、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委托方原因,如意向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委托方应向交易中心交纳的交易费及拍卖佣金后,委托方及拍卖公司有权扣除意向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委托方及拍卖公司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
(2)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委托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2、受让方应当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公告要求汇入指定账户)。 3、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4、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付款将视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委托人、拍卖人收取,并按《拍卖法》第39条追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数量、品种规格、砂质(粒径等)、含泥量等均以实际为准,拍卖公司与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成交后,委托方开具成交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13%)。
3、买受方需在交清所有款项后20日内清场完毕,遇不可抗力情况可适当延期。在清场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及安全保管(被盗、受损等)责任事故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物在移交之日前的所有纠纷和由经济纠纷所带来的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负责。 5、其它情况详见《益阳市宏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南县分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南县南洲镇水机站南侧砾石和南县原造纸厂砾石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号:湘亚评报字(2023)第 146 号)。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展示地点:南县南洲镇水机站南侧,展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0 月 25 日09:00-16:00.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0 -12 09:00:00 至 2023- 10 - 26 10:00:00
报名手续
1、保证金:金额1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 10 - 26 10: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https://zccz.ejy365.com/user/zcczloginpage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本人(或本单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否则保证金无效。)
3.注意事项 (1)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益阳市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2)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
(3)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
(2)、本次拍卖采取网络拍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买受人。意向竞买人成为买受人,上述交易保证金不抵成交款,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交清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买受人,如买受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的次日起3日内不与拍卖人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定书》的,则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未成功的意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按系统提示时间进行
延时竞价周期(秒)
240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胡女士
咨询电话
18607376595
咨询时间
挂牌期间09:00-16:00
咨询地址
益阳市拍卖有限公司(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28号B座5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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