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房地产 废旧物资 二手车 二手设备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债权 工美藏品 生态资源 林木 矿权 资源使用权 广告经营权
江苏 内蒙古 广东 黑龙江 新疆 湖南 广西 安徽 甘肃 海南 河北 河南 浙江 云南 四川
0 人关注1114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房产1
房产2
房产3
房产4
房产5
房产6
房产7
出租方名称:吉林市恒信仓储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弘扬
联系电话:13624323311
特别 告知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向吉林股权交易所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作为首年租金。其余9年租金,承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出租方。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条件说明及瑕疵披露
一、标的简介: 吉林市恒信仓储咨询有限公司位于吉林市船营区和平路3377号,主要包含土地1处面积6611.25㎡(吉市国用(2013)第220201000914号),有证房产1处面积4126.23㎡(吉林市房权证船字第Y000003908号),无证房6处面积889.35㎡,2个烤漆房以及大门、围墙、地面等附属设施出租。
二、出租后的用途: 仅限用于汽车销售、维修等相关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与前述无关的事项。
三、租赁年限、租金及租金增长幅度及交纳方式: 1、租赁期限:10年 2、年租金挂牌价:68.32万元/年。 3、租金递增方式:68.32万元/年,租赁期限为10年,第1-4年每年租金为评估价值68.32万元,第5-7年每年租金70万元,第8-10年每年租金为72万元。最终租金金额以公开成交价值为准,第1-4年每年租金为实际成交金额,第5-7年每年租金为首年实际成交金额上涨2万元,第8-10年每年租金为首年实际成交金额上涨4万元。 4、租金的交纳方式:按年支付,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向吉林股权交易所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作为首年租金。其余9年租金,承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出租方。
四、物业等相关费用的约定: 起租日前出租房屋所欠费用由原承租人承担,起租日之后的水、电、气、热、物业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瑕疵纰漏: 目前该资产不具备自来水、供热、消防,需承租方自行投资建设。
六、承租方需满足的条件: 1.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起一年内负责投资建设自来水、供热、消防等资产,出租方对其施工和投产情况进行跟踪,若一年内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建设完毕自来水、供热、消防设施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全额扣除企业保证金。如合同到期或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投建的自来水、供热、消防、装修等不可移动资产及手续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2.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20万元保证金(房屋交付前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账户),如承租方出现提前终结租赁合同、造成租赁资产损失、未按约定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等违约行为,出租方则全额扣除企业保证金,房屋租赁到期后,经出租方认定承租方无违约、无赔偿等情况发生,由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租赁期间出租方有权随时出售该资产,但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4、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例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收储、征收资产,出租方有权随时要求承租方提前搬离,承租方同意提前搬离并放弃向出租方及任意第三人(政府或相关部门等)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的权利。同时,承租方必须在收到《限期撤离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无条件提前搬离,出租方将剩余租金无息返还承租方(按月计算,超过十五天按一个月计算,低于十五天不计租金),不另行支付违约金及承租方发生的例如维修、维护等各类相关费用。 5、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借,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承担因上述事情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按年租金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对承租房屋及所有附属设施进行精心管理,如因管理不当造成房屋附属设施损坏,承租方须按原样进行维修或赔偿。如承租方有需求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的,需在装修、改造前向出租方提出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可对房屋进行改造、装饰及装修,但不得破坏建筑物整体结构框架。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私自对房屋进行改造视为违约,除限期恢复原貌以外还需向出租方赔付年租金20%的违约金。 7、承租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四防安全(防火、防盗、防汛、防事故),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8、租赁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及标的展示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租赁房屋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以不了解租赁房屋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出租标的,即视为违约,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吉林股权交易所通知的期限内向吉林股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交易所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收购。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