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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内蒙古馆运营服务招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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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内蒙古馆运营服务招商项目

竞价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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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关注
挂牌价 930,000
保证金 100,000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5-03-19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04-11 17:00:00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田经理
联系电话:
18586095916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竞买公告
  • 竞买记录
  • 延牌公告

项目名称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内蒙古馆运营服务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

N0109QT240095-2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3-19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4-01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333号国家会展中心(上海)8米层城市“会客厅”专区R-L204-1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其他

所在层数

以实地勘验为准

标的面积约(㎡)

837.00

运营期限

委托运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1月4日

展馆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押金

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标的现状

标的状态

已装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333号国家会展中心(上海)8米层城市“会客厅”,地处上海市虹桥商务区核心区西部,周边交通便捷,距离虹桥国际机场9.7公里,距离上海虹桥火车站4.2公里,可快速到达上海各个区域。项目总面积837平方米,2024年10月底完成搭建,是内蒙古自治区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设立的长期展馆,主要用途为全面展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成果、优势产业、特色商品展销、举办投资推介相关活动等。

其他情况

本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运营商可借助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优势平台,利用各类国际国内重点展会影响力好,展会场次多、观众流量大、商务人士集中的特点,获取品牌推广、新品发布、商务洽谈、商品展销等效益。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展馆租金底价(元)

930000.00元(1年)

招商方情况

基本情况

招商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招商方承诺

本招商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合作经营是招商方真实意愿表示,用于招商的资产产权权属清晰,招商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招商方本次招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招商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招商方在招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招商方义务。

招商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招商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招商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商项目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333号国家会展中心(上海)8米层城市“会客厅”,地处上海市虹桥商务区核心区西部。项目总面积837平方米,2024年10完成搭建,是内蒙古自治区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设立的长期展馆,主要用途为全面展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成果和优势产业、特色商品展销、举办投资推介相关活动等。

2、运营服务商运营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运营服务商运营服务要求:

1)利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各类展会平台,在内蒙古馆开放期间对内蒙古投资环境、产业政策、开放成就区域公共品牌等进行宣传推广,进一步扩大内蒙古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2)发挥招商引资功能,每年为自治区提供现场招商引资对接活动服务不少于10次;

3)受招商方委托对内蒙古馆开展维护运营工作按照上海国家会展中心的有关要求,保障展馆正常运行和馆内相关设施完备安全。

4、本次招商标的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勘验面积为准。

5、请意向运营服务商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招商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董先生15849107887

7、运营服务商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合作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运营服务商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合作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0、招商挂牌底价为展馆1年的租金(最终年租金以竞价结果为准)。

 

招商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

具体支付方式由招商方与运营服务商在协议(合同)中另行约定,请意向运营服务商在报名前与招商方了解确认,最终以《委托运营协议(合同)》为准。

运营服务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示截图(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

标的交割

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其他要求

1、意向运营服务商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运营服务商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运营服务商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运营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招商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运营服务商,最终运营服务商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招商合作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最终运营服务商应当在《委托运营协议》签订且按招商方要求支付所有运营服务费用后,按公告保证金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

3、运营服务商承担费用

(1)需承担2024年展馆租金(即2024年11月5日-2025年11月4日租金93万元,如最终竞价结果超出93万,超出部分用于运营期内每年进博会期间展览展示相关费用);

(2)运营服务商需向国家会展中心(上海)缴纳履约保障金及公用事业费押金约34万元(展馆运营结束后由收取方退还);

(3)水、电、人工、等各类运营费用(以运营过程中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说明:2024年租金、押金涉及垫付相关事宜,请意向运营服务商在报名前与招商方了解确认,最终在《委托运营协议》中明确。

(4)运营服务商需承担2025、2026年展馆租金(2025年11月5日-2027年11月4日展馆租金93万元/年,如最终竞价结果超出93万,超出部分用于运营期内每年进博会期间展览展示相关费用)、物业费(2025年10月25日-2027年10月24日,约47万元/年)及水、电、人工等各类运营费用。

4、《委托运营协议》签订且运营服务商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第一年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招商方与运营服务商办理标的移交。

特别说明:上述费用涉及支付方式及收取主体不确定的事宜,请意向运营服务商在报名前与招商方了解确认,最终在《委托运营协议》中明确。

《委托运营协议》签订且按招商方要求支付所有运营服务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招商方与运营服务商办理标的移交(具体以《委托运营协议》约定为准)。

二、运营要求

1、运营期间,运营服务商全权负责该项目的整体运营、管理、维护,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团队、人员管理、日常支出等。

2、招商方享有监督指导权,招商方可委托第三方,对运营服务商管理期间运营、管理、有关费用支付等各方面工作实行全程监督,进行绩效评价。

3、运营服务商负责馆内设备维护,在签署《委托运营协议》前须向招商方交纳“内蒙古馆”运营履约电子保函作为押金;押金的处置方式,由双方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时进行具体明确。

4、运营服务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会展中心(上海)长干使用规定等行为,招商方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合作方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招商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协议,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运营服务商全部承担。

5、运营期间,运营服务商负责维护和安全使用责任,对各项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合法使用权并必须保证各项设施、设备的各项性能完好、完整,负责合同期内对各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及保养,确保合同期满后将各项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移交回招商方,如有散失或损失,应赔偿或按同等型号补偿。双方每年应对馆内资产进行盘点,运营服务商予以配合,并根据盘点后资产破损情况予以积极修复。

6、招商方有权对运营服务商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管,运营服务商在工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合法经营,超范围或非法经营,招商方有权要求运营服务商予以纠正,由此产生的责任,招商方不予承担;若因运营服务商责任导致招商方损失,则招商方可向运营服务商追偿。

7、运营服务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在馆内售卖三无及假冒伪劣商品,严禁侵权、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由此产生的纠纷及赔偿,招商方不予承担。

8、运营期内,未经招商方书面同意,运营服务商不得擅自将招商资产出租、转包给第三方经营。若确因正常经营需要,必须事先向招商方申报,招商方审核同意后(以书面批复为准),方可执行,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运营服务商承担。

9、公告未尽事宜最终签订的《委托运营协议》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委托运营协议》的组成部分,《委托运营协议》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0、运营期限内因合作事宜双方出现不同意见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解决。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董先生15849107887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3-19 09:00:00 至 2025-04-01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申请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4-0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招商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方,招商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运营服务商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参与竞价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招商方原因,如意向运营服务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运营服务商应交纳的服务费用后,招商方有权扣除意向运营服务商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招商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运营服务商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未按公告约定参与后续程序的;

2)被确定为最终运营服务商后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招商方签订《委托运营协议》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按期支付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招商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4)意向运营服务商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5)意向运营服务商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况。

3、保证金处置方法:

1) 成为最终运营服务商的,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委托运营协议》签订且最终运营服务商支付完毕所有款项(中心收到招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中心扣除最终运营服务商应付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按原路退还;

2)不成交的,中心在确定最终运营服务商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03-19 09:00:00-2025-04-02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运营服务商按成交价(即第一年展馆租金)3%支付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田经理

咨询电话

18586095916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技术支持

赵经理1858609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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