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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宝清县矿山开采产生的剥离料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5HL2001593)
  • 双鸭山市宝清县矿山开采产生的剥离料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5HL2001593)

双鸭山市宝清县矿山开采产生的剥离料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5HL200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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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7,935,900
保证金 7,9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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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2025-04-17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04-29 17:00:00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
杜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7205228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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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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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事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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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号:黑自然交告字〔2025020

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双鸭山市宝清县矿山开采产生的剥离料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双鸭山市宝清县矿山开采产生的剥离料

2.位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朝阳乡

3.品型:砂、石、土混合物。

4.数量:706044.7立方米。其中:东部排土场506565.7立方米,西部排土场199479立方米。

5.评估值:793.59万元;评估基准日:20241020日。

6.挂牌价格:793.59万元。

7.其他:详见《宝清县自然资源局拟处置双鸭山市宝清县福平煤业剥离料堆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黑评报宇〔2025〕第001号)等转让材料。

二、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转让方式及公告的时间、地点

转让方式:挂牌

公告时间:2025417—2025429

网上地址:http://www.hnere.com

四、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竞买人应在公告截止日17时(即202542917:00)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hnere.com),按照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竞买人须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决议文件(均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竞买申请书(签字盖章);

3.交易公告(加盖公章);

4.交易须知(加盖章)。

五、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竞买保证金交纳:793.59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542917:00,汇入如下银行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开户名: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号:18010000001659452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

  号:313261066613

竞买保证金处置:受让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六、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转让采取网络报价方式,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挂牌价格,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为受让人。具体报价程序详见附件交易须知。

自由报价期:20254179:00—202543015:00

延时报价期:300秒

加价幅度:10万元

七、转让有关事项

1.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

2.交纳价款和费用。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平台指定银行账户。

3.签订转让合同。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合同。

4.办理标的交割。转受双方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转让标的的交割。

5.划转交易价款。交易平台在转让标的交割后且收到转让人出具的价款划转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汇入转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八、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受让人违约,将取消受让资格,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受让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2.受让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转让合同的;3.受让人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4.受让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竞买人需在公告期限内自行前往转让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踏勘联系人:孙女士,0469-6135118。

2.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物(即剥离料堆资源)的相关情况以及竞买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转让公告(包括附件)和转让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竞买人全部承担。

3.转让人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转让公告所表述的有关标的物的现状、形态、数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构成转让人及交易平台对转让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受让人按照现场实际数量和质量进行交接,如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转让标的(即剥离料堆资源)的交付与运输事宜,应由受让人承担相应责任。受让人需与采矿权人就交付地点、运输方式、运输时间、费用承担等具体细节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以确保交接和运输工作顺利、合法开展。受让人需遵守用地、安全、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交通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相关规定进行作业。交接和运输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人自行办理,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如因违规操作导致资产交接工作遭到投诉或处罚等,受让人需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受让人在交接和运输中不得影响采矿权人正常生产。

5.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6.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转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十、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先生;尹先生

联系电话:0451-87205228

举报投诉电话:0451-87200259

 

附件:

1.竞买申请书.doc

2.交易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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