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房地产 废旧物资 二手车 二手设备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债权 工美藏品 生态资源 林木 矿权 资源使用权 广告经营权
江苏 内蒙古 广东 黑龙江 新疆 湖南 广西 安徽 甘肃 海南 河北 河南 浙江 云南 四川
1 人关注453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项目名称
阿克塞县昆仑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33辆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转让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N0118CL250361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4-22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4-27 17: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车牌号
车辆品牌型号及类型
登记日期
(年/月/日)
车辆识别代码
/车架号
发动机号
年检有效期至
(年/月)
1
甘F22220
陕汽牌SX3316DR406
重型自卸货车
2014.4.3
LZGCR2T60EX006354
1414B010070
2024.4
2
甘F22226
2014.4.8
LZGCR2T6XEX006393
1414B013708
3
甘F22199
LZGCR2T66EX006357
1414B010408
4
甘F22228
LZGCR2T68EX006361
1414B010407
5
甘F22229
LZGCR2T60EX006385
1414B007528
6
甘F22008
LZGCR2T66EX006388
1414B012771
7
甘F22066
LZGCR2T64EX006373
1414B012261
2023.4
8
甘F22058
LZGCR2T64EX006356
1414B007520
9
甘F22122
LZGCR2T63EX006364
1414B010404
10
甘F22211
LZGCR2T6XEX006376
1414B012673
11
甘F22209
LZGCR2T68EX006389
1414B013703
12
甘F22239
LZGCR2T68EX006358
1414B010409
13
甘F22133
LZGCR2T68EX004898
1414A006962
14
甘F22138
LZGCR2T67EX006383
1414B007523
15
甘F22000
LZGCR2T69EX006384
1414B007525
16
甘F22238
LZGCR2T69EX006353
1414B007514
17
甘F22186
LZGCR2T63EX006378
1414B012772
18
甘F22001
LZGCR2T60EX006371
1414B012259
19
甘F22009
LZGCR2T6XEX006359
1414B010410
20
甘F22188
LZGCR2T69EX006370
1414B012258
21
甘F22111
LZGCR2T6XEX006362
1414B010405
22
甘F21929
LZGCR2T62EX006386
1414B007524
23
甘F22006
LZGCR2T66EX006374
1414B012260
24
甘F22233
LZGCR2T65EX006365
1414B010402
25
甘F22168
LZGCR2T60EX006368
1414B007513
26
甘F22166
LZGCR2T69EX006367
1414B010073
27
甘F22232
LZGCR2T65EX006382
1414B007522
28
甘F22212
LZGCR2T63EX006381
1414B007526
29
甘F22225
LZGCR2T67EX006366
1414B010406
30
甘F22022
LZGCR2T62EX006369
1414B007510
31
甘F22096
LZGCR2T66EX006360
1414B010411
32
甘F22203
LZGCR2T64EX006387
1414B012766
33
甘F22003
2014.4.15
LZGCR2T61EX006377
1414B012675
备注:
1、以上车辆整体转让(不含车辆号牌);
2、标的25甘22168车辆行驶证缺失、标的32甘F22203车辆登记证缺失。
整体转让挂牌价:150.00万元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甘肃敦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拥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交易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转让方式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标的交割
1.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办理车辆移交等相关手续。
2.受让方须在收到办理车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通知后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权属转移登记等手续续,转让方予以协助;未办结前,成交车辆禁止上路运行,私自上路运行发生的交通违章、事故伤亡、被查扣或车辆损伤、被盗等事故,其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甘交所集团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3.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逾期未能交付及办理车辆权属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受让方须按2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全部承担。
4.车辆移交后,受让方须自行办理并承担因解决车辆脱保、脱审、环保标准、维修、补办证件、托运、权属转移登记及所需二手车交易税票(二手车交易发票金额应按照最终实际成交价格开具)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车辆移交前产生的违章、罚款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如需将车辆登记转移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转移登记所涉及的车辆限购政策及环保政策等相关规定,因不能办理车辆档案迁入造成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联系踏勘转让标的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了解相关情况后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到甘交所集团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
4.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缺失、损坏等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现场勘查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受让方应在约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足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6.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车辆权属转移登记履约保证金10万元,待车辆如期完成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
7.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8.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9.具体情况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相关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交易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意向受让方请务必在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受让方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踏勘时间及地点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工业园区1号院内。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150万元,交纳截止时间为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竞得转让标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联系人
陈经理13919294289 闫经理13893751795 0937-2633131
现场踏勘联系人
崔经理13239375559
咨询时间
咨询地址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20号金地标大厦4楼
其 他
1.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