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房地产 废旧物资 二手车 二手设备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债权 工美藏品 生态资源 林木 矿权 资源使用权 广告经营权
江苏 内蒙古 广东 黑龙江 新疆 湖南 广西 安徽 甘肃 海南 河北 河南 浙江 云南 四川
0 人关注6699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转让方及发明人:赵德贵
专利咨询发明人:赵德贵
专利勘查联系电话:15204890797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知识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1.风险提示。(1)本次转让标的为专利,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了解专利应用及勘查专利证书,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图片及专利情况仅作参考,专利实际应用及证书内容以勘查时实际情况确认为准。
3.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相关勘查,向转让方、相关部门了解标的情况。报名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勘查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标的相关交割的,经过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该标的。
交易 条件
一次性支付
无
1.《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知识产权交易合同》
2.办理专利转让所需支付的官费或其他因办理权属变更登记需要支付的税金(不包含企业所得税等税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受让方承担的税),皆由转让方承担。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查期间内亲自勘查标的,了解充分及确认后填写《专利标的勘查确认表》。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交纳保证金到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所有包含信息,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应用、标的有争议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中心、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知识产权受让申请书》、《专利标的勘查确认表》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由中心在1 个工作日内对其资格进行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最高报价者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受让方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知识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同时在收到转让方签字盖章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如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的,由中心出具书面通知,则最高报价者交纳的保证金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并可另行处置标的。
3.本次专利转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方采用e交易系统报价。
1、缴纳:金额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割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7)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3、处置方法:
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价款、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且交割手续办结后全额无息返还。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2022年7月1日00:00至
2022年7月15日10:00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