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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转出方名称:江苏凤凰盐城印刷有限公司
联系人:胥老师
联系电话:0515-68033928
特别 告知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根据转让方当地政府对防疫工作的具体要求,转让方不接待意向受让方的现场查勘活动,可通过转让方的联系人进行电话咨询。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中标后,必须以按规定要求付清交易款为前提,同时在转让方规定的时间内,将标的物转移出转让方公司。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四、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五、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现场设备,并将委托拆除合同和相关资质证书作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必要附件。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一、保证金金额:21000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 三、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3、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付至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25905623310908;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城西支行 )。 四、处置方式:按照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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