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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物品— 一批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字样酒水(编号:H1000001-H1000029、H1000031-H1000034)分别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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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项目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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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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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涉案物品 批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字样酒水(编号:H1000001-H1000029、H1000031-H1000034)分别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FM25-2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52月1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终止挂牌。

 

标的概况

标的现状

本次转让标的为涉案物品一批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字样酒水(编号:H1000001-H1000029、H1000031-H1000034),清单如下。

关于标的物的描述和本公告相关图文信息主要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或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物现状为准。

标的清单

序号

编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评估价

(元)

转让底价

(元)

交易保证金

(元)

竞价阶梯

(元/次)

备注

1

H1000001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375ml”“53%”“2008/07/04”

12瓶

24384

24384

12192

100

 

2

H1000002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375ml”“53%”“2006/11/16”

12瓶

26808

26808

13404

100

 

3

H1000003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20170827”

6瓶

11250

11250

5625

100

 

4

H1000004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

6瓶

11256

11256

5628

100

2015年2瓶,2017年3瓶,2019年1瓶

5

H1000005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20171026”

6瓶

11250

11250

5625

100

 

6

H1000006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2016/12/24”

6瓶

11250

11250

5625

100

 

7

H1000007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2017.3”

6瓶

11250

11250

5625

100

 

8

H1000008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20180408”

6瓶

10830

10830

5415

100

 

9

H1000009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20180821”

6瓶

10830

10830

5415

100

 

10

H1000010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375ml”“53%”“2006/08/02”

12瓶

26808

26808

13404

100

 

11

H1000011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375ml”“53%”“2004”

12瓶

28320

28320

14160

100

 

12

H1000012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375ml”“53%”“2004”

12瓶

28320

28320

14160

100

 

13

H1000013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375ml”“53%”“2005”

12瓶

27120

27120

13560

100

 

14

H1000014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

6瓶

12978

12978

6489

100

2013年2瓶(其中1瓶跑酒),2016年1瓶跑酒,2007年2瓶,2009年1瓶

15

H1000015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20191227”

6瓶

10626

10626

5313

100

 

16

H1000016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

6瓶

11180

11180

5590

100

2016年5瓶,2018年1瓶

17

H1000017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20170925”

6瓶

11250

11250

5625

100

 

18

H1000018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20190626”

6瓶

10626

10626

5313

100

 

19

H1000019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

20瓶

55496

55496

27748

100

非原箱,内装茅台。2004年4瓶,2005年8瓶,2007年8瓶

20

H1000020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2016/12/31”

12瓶

22500

22500

11250

100

 

21

H1000021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2014/06/20”

12瓶

23328

23328

11664

100

 

22

H1000022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2013/06/28”

12瓶

24168

24168

12084

100

 

23

H1000023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

12瓶

21874

21874

10937

100

外纸箱发霉,2019年6瓶,2017年6瓶

24

H1000024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375ml”“53%”“2008/07/04”

12瓶

24384

24384

12192

100

 

25

H1000025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2016/04/26”

12瓶

22500

22500

11250

100

 

26

H1000026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

12瓶

22561

22561

11281

100

2010年1瓶,2011年1瓶(包装发霉严重),2015年1瓶,2016年2瓶,2017年4瓶,2019年1瓶,2020年2瓶

27

H1000027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375ml”“53%”

7瓶

16762

16762

8381

100

非原箱,内装茅台。2002年1瓶,2003年1瓶,2004年2瓶,2006年2瓶,2008年1瓶

28

H1000028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2013/06/28”

12瓶

24168

24168

12084

100

 

29

H1000029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2013/06/28”

12瓶

24168

24168

12084

100

 

30

H1000031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

12瓶

31769

31769

15885

100

非原箱,内装茅台。2006年9瓶,2007年3瓶

31

H1000032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

15瓶

35914

35914

17957

100

非原箱,内装茅台。2005年1瓶,2006年1瓶,2008年9瓶,2013年2瓶,2016年1瓶,2018年1瓶

32

H1000033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

25瓶

48226

48226

24113

100

非原箱,内装茅台。2009年3瓶,2011年1瓶,2012年1瓶,2016年10瓶,2017年3瓶,2018年4瓶,2019年3瓶

33

H1000034

物品外盒标识为“贵州茅台酒”酒水

外盒标识“500ml”“53%”

10瓶

18750

18750

9375

100

非原箱,内装茅台。瓶盖喷码为2017年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详见标的清单

评估基准日

2024/12/03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详见标的清单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物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标的物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标的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或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实物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转让方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不对标的物质量、真假等进行保证。公告披露的所有标的物图文信息仅作参考,不做为成交后交付依据,标的物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物进行全面了解,并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及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或标的物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接、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物。

2.根据《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罚没资产转让交易规则(试行)》,意向受让方签署《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可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现场勘验前需进行预约,勘查联系人及勘查地点、时间见本公告“现场展示”。现场勘验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或交易所有关规定,并提交如下材料:(1)法人机构或非法人组织名义进行勘验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都加盖公章),非法人本人现场勘验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都加盖公章);(2)自然人名义进行勘验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都签字按手印)。一名勘验人只能代表一家意向受让方,一人代表超过两家意向受让方勘验则视为恶意串通,取消相关意向受让方本项目参与资格。现场勘验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原件。

3.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凡参加竞价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转让标的物外观、品牌、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瑕疵等全部现状。

4.标的物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物交割

标的物按现状进行交割和交付,受让方支付成交价款后,应根据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完毕后预约标的交割时间,标的交割完毕后签署《资产交接完毕确认书》。成交价格为转让方或交易所交接地点交货价,不含包装、运输及其他费用。

成交确认书签约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物现状以实际情况为准,转让方与交易所不对标的物进行重量及质量和真假甄别,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①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物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②意向受让方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包含认同评估报告确定重量)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标的物有瑕疵(包含认同评估报告确定重量)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标的物的重量、质量、现状等以实际状况为准,成交后不得以重量、质量、现状不符等为由要求调整成交价格或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转受让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确认交接资产的重量、数量、型号等关键信息。

3.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1.标的物现场勘验只接受已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进行。

2.勘验地点:河池市,具体位置待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联系下方联系人。

3.勘验时间:2025年2月17日上午,集合时间:10:30-11:00,踏勘时间:11:00,转让方组织一次现场踏勘,逾期转让方不再组织现场勘验,过时不候。

4.勘验需提前电话预约,勘验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预约联系人:杨经理 0771-5726808、15678811018。

5.如未进行勘验直接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默认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全部认可,成交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2.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124  2025217 17:00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受让方最迟应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3.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签署《成交确认书》;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交易所要求进行资产交接(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或交接完成后未及时签署《资产交接完毕确认书》的;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买人无违约情形的,交易保证金自动结转为成交价款。

4.竞价结束后,竞买人与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次)

1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124

2025218 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如需).doc

2.标的图片.zip

3.标的清单.xls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杨经理  0771-5726808  15678811018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5728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他

0771-5880618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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