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联合交易控股集团(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服务盟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连载之服务乌兰察布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内蒙古联合交易控股集团(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作为自治区统一的全资源、全资产、全要素、全领域、全周期的交易市场,充分履行区属特定功能类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发挥“各类资产和资源保值增值重要保障、非标资本市场培育重要平台、区域经济发展重要助推器、源头防腐重要屏障”的功能作用,通过覆盖全区所有盟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服务体系,开展全区统一、专业、高效的落地服务,形成了服务全区的阳光交易平台和极具社会公信力、影响力的区域要素市场,为建设全区统一市场,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夯实了基础。
下面,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内蒙古联合交易控股集团(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深度服务乌兰察布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
内蒙古联合交易控股集团(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积极服务乌兰察布市国有资产的规范流转与优化配置,与乌兰察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共同成立内蒙古联合交易控股集团(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乌兰察布市服务机构,承担乌兰察布市及所属旗县区的产权交易与阳光采购业务的落地服务职能。同时,入驻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产权交易职能。
2020年,乌兰察布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全市国有资产交易的通知》(乌政办字〔2020〕32号),要求“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开展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由乌兰察布服务机构提供落地服务”。同年,乌兰察布市国资委印发《乌兰察布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乌国资发〔2020〕72号)明确,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搭建运营乌兰察布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乌兰察布服务机构提供属地化服务,并要求市属企业充分利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
内蒙古联合交易控股集团(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乌兰察布市服务机构作为乌兰察布市国有产权交易与阳光采购业务的落地服务机构,始终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依托内蒙古联合交易控股集团(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阳光化、规范化、信息化、高效化”的“四化”市场效能,按照“统一信息系统、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交易结算、统一交易监管”的“六统一”要求,建设了统一规范、功能完备的产权交易大厅和招投标采购场所,阳光高效地为乌兰察布地区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民营资本、投资者、供应商等各类交易主体提供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属地化的全流程、一站式服务。服务范围涉及国有企业资产交易、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交易、涉诉罚没资产交易、非上市金融企业资产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民营产权交易、非上市企业股权登记托管服务、股权交易、投融资服务、科技产权交易、数据交易、阳光采购等各类业务品种。依托联通全国的产权交易互联网云平台、“水平+垂直”的40余个全媒体信息发布矩阵、“18万+”的投资人数据库、覆盖交易前中后端的专业会员服务体系,将乌兰察布地区的资产、资源充分融入全国产权大市场,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与企业降本增效,为乌兰察布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添能助力。
截至2023年底,内蒙古联合交易控股集团(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乌兰察布地区累计完成产权交易和阳光采购项目金额超25亿元,在规范交易的同时,为当地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和降本节资超1亿元,涌现出了一批社会影响力广、示范效应强的优质案例,受到了广泛关注。
例如,2023年7月,内蒙古电力集团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成功完成一批废旧资产转让项目,经过来自北京、河北、黑龙江、吉林等地区的53名投资人的842轮次的激烈竞价,最终以298万元成交,增值率高达457%。
2023年9月,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成功完成兴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镇市农村信用联社等六家联合社共同委托的某小区公寓、库房、车位等抵债房产整体转让项目,为金融机构实现抵债资产转让盘活1.3亿元,有效助推地方化解金融债务的风险。
2023年2月,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成功完成中共乌兰察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的一批罚没资产处置项目,经过60轮次的激烈竞价,增值率高达426%。截至目前,已累计为乌兰察布地区处置罚没资产金额达2249万元。
下一步,内蒙古联合交易控股集团(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将继续协同各盟市落地服务机构,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建设一流全要素资源交易市场的新征程上奋勇前进。(来源: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