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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 内容 |
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万正大楼企业标识安装改造项目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QT304524050909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万正大楼企业标识安装改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部分产品指定品牌型号原因:因部分产品采购金额小,不宜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为保障竞价标准统一,采购人指定对应品牌。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 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29中西巷和万正广场3号写字楼; 质保期:1年; 注:本项目供应商也称为报价人。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价/竞价(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5)供应商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供应商申领最新资质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 (6)供应商拟在本工程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且承诺自成交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工程应至少配备1名安全负责人,并应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上述人员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7)供应商须提供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至少3份楼体外墙安装标识类业绩,供应商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8)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中至少有2人需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9)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中至少有2人需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10)《询价/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11)按附件要求填写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作业人员组成表、劳动力计划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12)《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询价【网上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报名时间 | 2024年5月28日9:00至2024年5月31日9:00 |
审查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或其组建的专家组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并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后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5100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请务必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 1、总价报价与单价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报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 2、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材料的供货、往返运输、装卸、施工、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3、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若进行了价格修正,以修正后的报价排序)、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4、参与本项目报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本项目流标; 5、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报价保证金 | 不收取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服务费 | 1、成交供应商总价报价*3%。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核后,成交供应商出具审定工程总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支付至审定工程总价的90 %,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吴秋丽 联系电话:18586098100 技术支持:0471-3473040 采购单位: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29中西巷 联系人:张奕夫 联系电话:13674830788 E交易客服电话:4008280799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的异议期: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截止时间一日前; (2)针对成交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供应商公示期内。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