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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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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桂发改交通【2019】1253号/【2020】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转供电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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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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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项目名称: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转供电EPC总承包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CSM-GJB-ZB202405002 2.3工程建设地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2.4工程建设规模: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建设2个20万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30万吨级预留),设计年吞吐量1900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1960万吨。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转供电项目,包括1回110kV电缆线路,2回10kV电缆线路,配套建设2个 110kV GIS 间隔、1台63MVA主变压器、10kV高压柜及相关保护、监控装置等满足项目内容及范围的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及竣工图编制,并承担相应的审查会务等费用。 (2)施工范围:设计范围的施工,包括1回路110kV电源线路;1台63MVA主变压器;2回10kV电源线路、10kV开关柜、保护等以及220kV变电站内2个110kV GIS间隔及保护装置等设备;配套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电缆沟、预埋件、设备基础等所有土建及满足项目实施的其他工程内容及范围的施工; (3)采购范围:本项目的GIS设备、主变压器、10kV开关柜、监控装置、110kV电缆、10kV电缆等材料设备和其他满足工程内容及范围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由总承包人负责实施。承包人负责对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性能考核质量负全部责任; (4)项目建设期的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劳动保险等工程所需的所有保险; (5)竣工验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业主名义办理的相关验收手续,并按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6)工程质保:投标人负责本工程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 (7) 维保服务:提供质保期后满足项目正常运行的维保服务。 注: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除包含以上范围外,还包含其他未明示但项目所需的所有内容。 2.7工期要求: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次日起11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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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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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或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 (4)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后附其财务报表。若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未出,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应至少有一方独立或作为联合体牵头完成该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设计批复文件或审图合格证明(加盖公章)等。 (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质量合格的、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应至少有一方独立或作为联合体牵头完成该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前述要求的项目业绩,还须提供该项目业绩的业主证明。”。 3.4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没有处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期间; (5)没有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间。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业务往来失信企业黑名单。 3.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人员作为项目经理,需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其他要求: 3.6.1项目总工资格: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项目担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负责人。 3.6.2安全负责人资格:负责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社保证明、业绩证明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6.3 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组成的投标人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誉要求”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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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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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03日00时00分, 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 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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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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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7月22日 09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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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异议与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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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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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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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jt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gxygcg.ejy365.com/)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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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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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交易服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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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1-860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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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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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2115006 |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