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首页 >招标采购 >(2024)4063沈阳恒信资产处置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重要提示:1、《防诈骗通知》。2、在参与项目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招标采购规则》、《招标采购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项目的情况、供应商资格条件、参与项目操作流程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项目。3、每个项目均收取平台服务费,一经支付,不论何种情形均不予退还,但因e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未能投标、未能中标、未能实际签订、履行交易合同的除外。

(2024)4063沈阳恒信资产处置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471 次浏览


分享
预算金额: 28万元
保证金额: 5600.00
售标开始时间
2024-07-24 09:00:00
售标截止时间
2024-07-30 16:00:00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招标公告
  • 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结果公告

(2024)4063沈阳恒信资产处置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24 09:00:00  

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沈阳恒信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沈阳恒信资产处置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2024)4063)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询比采购并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恒信资产处置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2024)4063

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拟定采购1家供应商。

4.本次采购的服务项目总预算28万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参照附件1《辽宁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标准下限的五折设定最高限价,即2.15%,进行折扣报价,报价折扣上限:100%,不得超过上限,否则作废标处理。

5.采购范围

代理我单位已购债权项目司法执行程序并完成清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及供货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一年(原则上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指定目标)

7.服务地点: 辽宁省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8.付款方式及条件:以服务项目实际现金回款(以现金货币形式转入我单位账户)或取得以物抵债裁定并完成现场实物交接后结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9.代理方式:风险代理

10.结算方式:以实际项目清收回款结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11.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3.信誉情况: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及具体查询界面截图及具体查询界面网址链接。注:截图及网址链接需分别独立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4.报名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相关竟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真实性承诺函:需提供的承诺函,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竞标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  07  24 日上午 9 时至 2024  07 30 日下午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供应商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07 31  09:30:00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以加密(压缩包加密文件)形式上传至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我的项目-投标阶段-投标文件上传www.lnygcg.com),响应文件命名: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超过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上传成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完成上传的,供应商应对其负责。)视为放弃响应。未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 07 31  09:30:00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01室。

开价流程:供应商牢记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密码,在评审现场由项目联系人按照压缩包上的联系方式联系供应商联系人解密,解密后按时打开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说明:供应商无需到开评标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prtc.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报价保证金的交纳金额、时间和要求

1.保证金金额:5600元整。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 07 31  09:30:00

3.保证金交纳方式: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采购。

八、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4-81663028

电子邮件:zxq@sprtc.com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招标人:沈阳恒信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昉孙嘉祥

电话:18616743131、15910273313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5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