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本招标项目 广西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圩支行推倒重建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KWAD3G2024771
建设地点: 广西宾阳县宾州镇
招标内容:广西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圩支行推倒重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210538.37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广西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圩支行推倒重建工程等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9月24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5层)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500 元;不代办邮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10 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5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发布。
招 标 人:广西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0771-8222685
联 系 人:罗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5层
联系人:李工、银工 联系电话:0771-2023873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