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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孟河项目部材料仓库板房维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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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4.5万元
保证金额: 2000.00
售标开始时间
2024-10-25 19:18:51
售标截止时间
2024-10-28 17:00:00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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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孟河项目部材料仓库板房维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25 19:10:37  

项目名称

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孟河项目部材料仓库板房维修

项目编号

QT309224100005/2

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附件2

采购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8日17:00(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

一次性报价《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报价人

资格条件

1.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现场踏勘回执(踏勘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520号,联系人:何水明,电话:15151966161。踏勘地址:新北区石桥小学向南200米(小河养护工区);踏勘现场时,须提供投标单位踏勘授权书(格式自拟),否则不予确认;上传踏勘回执扫描件)。

投标保证金

1.缴纳金额:人民贰仟元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7:00(北京时间);

3.退还:详见《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交易服务费

1.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2.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500元的,按人民币500元收取。

履约约定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7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无;

验收约定

1.工期:15天;延期罚款1000元/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本次采购范围:室外仓库板房恢复原状(同未损坏部分保持一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施工质量要求:提供材料报验并通过监理验收,得到采购人认可后方可已进行移交使用;

5.质保期:二年。

报价和结算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结算方式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结算;

3.付款方式

(1)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5%,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款;

(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无问题后付清余款(无息);

4.发票要求:采购人每次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延期完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采购人支付1000元。

(2)成交供应商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且经修复后仍然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无权要求支付工程价款,并应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3)成交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主要项目经理部成员,或者项目经理或主要项目经理部成员未经甲方批准擅自离场的,成交供应商应按2000元/人·次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4)成交供应商逾期未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采购人,每逾期一日,成交供应商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3% 支付违约金。

(5)成交供应商逾期未送达造成采购人无法抵扣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的金额款项给予采购人,并支付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3%*逾期天数违约金。

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依本合同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解除本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成交供应商依本合同应当承担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从应支付的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或者附件各协议中约定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时须同步营业执照材料;

2.网上询价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现状预先勘察,对所投产品的要求条件充分了解。所提供产品必须能够满足采购条件;

3.网上询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须上传材料(原件盖章扫描上传)

(1)工商营业执照;

(2)报价单;

(3)现场踏勘回执;

4.采购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报价文件、同步上传的营业执照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投标总价(折扣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未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进行核对的,采购人将不与其签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6.网上询价供应商应根据用户需求合理报价,报价单中不允许有缺漏项,如有无需报价或免费供货的项目,须在报价单中明确备注,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7.付款提示:网上询价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8.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5000元,招标控制价为41896.76元(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业务电话:0519-81580152(转分机号6011)  张工

 技术支持:400-828-9082

附件

附件1:控制价清单.xlsx

附件2:采购内容及要求.docx

附件3:踏勘回执.docx

附件4:报价单.xlsx

附件5: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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