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成交通知书
南宁海盾科工贸有限公司:
来宾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象州温泉管理区应急仓库改造提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经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来宾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确定贵公司成交人,成交价为: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壹佰柒拾元整(124170.00元),请收到本通知书后30天内,到我司签订本项目合同。
特此通知。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来宾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