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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园区蒸汽管道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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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63.83077万元
保证金额: 10000.00
售标开始时间
2025-01-10 00:00:00
售标截止时间
2025-01-16 17:00:00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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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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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园区蒸汽管道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1-10 00:00:00  

恒泰园区蒸汽管道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滨江供热管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恒泰园区蒸汽管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X-GK2024-028

项目名称:恒泰园区蒸汽管道项目

项目地点常州市长三角合成生物产业创新园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38307.7,投标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投标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以评标开始后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9)工程项目投标中不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按常建规〔201013号文执行。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需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②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或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级别GB2或GB2(1)或 GB2(2))证书(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一方(以下简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被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17:00

本公告发布网站为:常州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E交易平台网站、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17:00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首先应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网站会员,详见会员操作指南。

2投标人按系统提示交纳相关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4相关费用

1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元整。

招标文件资料费发票由代理机构开具;开票方式:开标后10日内至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16楼财务室开取发票。开票联系方式0519-88169102

2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人按E交易系统提示操作。平台服务费收款单位: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票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具。

1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2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400-828-9082。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3非因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天宁区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16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澄清及答疑

1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对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16日17:00通过E交易平台向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更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1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截止日期:2025年1月20日17: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3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4本项目不满3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5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招标活动开始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常州滨江供热管网有限公司 

 址:常州市新北区东海路202

联系人顾女士

 0519-85582503

2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16

联系人陆燕 

联系方式0519-88169102

 箱:419634016@qq.com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同意对外公布

 

 

 

 

 

 

 

 

 

 


附件1

投标保证金说明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10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17:00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网银转账:投标人必须通过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至缴纳账户。


附件2

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2)企业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3)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4)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 缴纳时间为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连续三个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协办单位);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7)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则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附件二)

特别提醒:

①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装袋、装订、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③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④招投标、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投标人详细咨询0519-88169102

⑤信息公布、招投标答疑: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E交易网。

⑥投标人可在本公告发布网页的后续公告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消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附件3

评标办法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价中标,且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技术要求等均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具体办法如下:

(一)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者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及单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经评审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中标(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四)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则以开标签到先后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 将依法进行处理 ,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

 

 

 

 

附件4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参加项目的投标,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各方关系

各方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联合体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作为主办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愿对投标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自觉履行标书规定,同时各方承诺不再以单独或其它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的竞争。

二、各方责权

1、甲方负责(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   ,并确保验收合格。

2、乙方负责(项目内容),负责人:   ,并确保验收合格。

3、若本项目中标,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各方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合同违约的,各方均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服从主办单位现场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管理。

5、主办单位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款的支付;主办单位接到所属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合同款,应当在合同款到达主办单位的账户当天拨付给联合体成员单位。

6、各方在项目合作中必须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各方优质高效地完成各自承担的内容,承担各自负责内容的一切责任。

7、本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

三、协议份数

1、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各执   份,其余用于投标报名和投标文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点:

(注:联合体投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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