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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西鱼峰混凝土有限公司2025-2026年混凝土搅拌车、泵送作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及合同编号:YFST-2025-CG12)作如下补遗:
一、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质要求更正为:A标段、B标段: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C标段: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必须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更正为:2025年 2 月 25 日起至2025年 3 月 5 日止.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 3 月 10日9时00分。
四、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13.1条投标保证金”更正如下: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A标段: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
B标段: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
C标段:人民币叁万元(¥30000.0 0)。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方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帐
☑电汇方式
投标人最迟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指定帐号:
户 名: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45001594151050705695;
开户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如投标人如分别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须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应注明:银行转账或电汇应注明“广西鱼峰混凝土有限公司2025-2026年混凝土搅拌车、泵送作业服务项目 标段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时,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保函方式
开具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保函相关的材料。
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由投标人从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的地级市分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或开标前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副本中附上银行保函的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如银行保函正本单独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应附上银行保函的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投标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额度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五、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西鱼峰混凝土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 3 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