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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文件
询价单位:广西北投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广西北投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施公司)根据项目生产经营需要,设施公司现对吊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简易询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吊篮材料采购公开简易询价项目
网上报名应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付地点 |
备注 |
1 |
花纹板 |
1500*6000*5 |
吨 |
5.33 |
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强镇路7号(广西北投交通科技产业园五塘基地) |
7块 |
2 |
角钢 |
L75*8*6000 |
吨 |
3.09 |
57根 |
|
3 |
角钢 |
L50*5*6000 |
吨 |
0.72 |
32根 |
|
4 |
钢板 |
1500*6000*16 |
吨 |
1.13 |
1块 |
|
5 |
钢板 |
1500*6000*10 |
吨 |
1.41 |
2块 |
|
合计 |
11.67 |
/ |
/ |
5.1.1 交付期限:供方收到需方发货通知后3天内交货到交付地点;
5.1.2 规格型号要求:按照需方询价标的物中要求的规格型号交付;
5.1.3 质量要求:供方供应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供方应提供原厂“产品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1.4 数量验收要求:以双方确认的过磅重量为准,具体按乙方地磅所称重量验收,甲方指定地磅进行复核,误差范围以国家规定磅差(+3‰)为准。双方如有异议,可到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再核数量为准,过磅费用由违约方负责。
5.1.5 质量验收要求
(一)供方交付货物后,需方有权进行货物取样,以需方名义送检,供方需配合完成委外送检手续,检验费由供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供方应予退换。如供方不同意需方检验结果的,供需双方现场取样,并送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检,如复检确认不合格,则所有检验费用均由供方负责,供方并负责退换货物,如因此造成货物延期交付的,供方应当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如复检确认合格,则复检检验费用均由需方负责;
(二)供方供应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供方应提供原厂“产品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1.6 交付地点: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强镇路7号(广西北投交通科技产业园五塘基地)。
5.2.1 供方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在验收合格并签收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该批次货物款项;
5.2.2 支付前供方须向需方出具完整的已结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供方必须保证发票合法有效,如未能提供发票或者提供虚假、伪造、变造等发票的,除须向需方补开合法发票外,供方还须按应开发票票面金额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且须赔偿需方所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需方所受的行政罚款、补开发票产生的税款、鉴定费等),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5.2.3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6.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备相应业务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符合当前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2 报价方是企业服务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报价或者未划分的同一项目报价。
6.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询价方有权核查报价方信用情况,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询价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6.4 本次询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价。
7.1 要求报价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真实有效,报价单位需按照线上格式要求填写《广西北投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吊篮材料采购询价清单》,并上传系统。
7.2 报价方所报的金额高出询价方设置的上限单价、金额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7.3 询价单位的报价中已包含运费、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装卸费等一切交付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费用。
7.4 报价必须有合计数,如报价大小金额不一致,应该以大写金额为准。
7.5 原则上不接受自拟格式的报价。报价表格不允许增加或者减少细目。不按照本表格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8.1 资格要求通过询价方资质审核合格,且报价文件完
全响应询价文件第五条“交付及付款条件”的要求,原则上合理低价者确定为成交人。
8.2 若本次采购出现两家及以上的报价单位的报价相同且最低时,优先推荐在电子招采平台上响应报价最早的报价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8.3 若有效综合报价排名第一的报价单位主动放弃成交(需出具书面说明)或被投诉且经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或因各种因素无法履约的(需出具书面说明),则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有效综合报价第二的报价单位为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所有有效报价的报价单位均放弃成交,则由供方重新发起采购。
询价方:广西北投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强镇路7号广西北投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1-3901691
吴先生 18977986037
李先生 13977609501
询价方:广西北投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