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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三、邀请供应商名单: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广西欧汇律师事务所、广西东舰律师事务所、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广西惠金律师事务所、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与采购人企业负责人(广西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经济利益关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不存在因个人利益、其他委托人或第三方利益与五矿集团公司或出资企业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形;
4.在中国境内依法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分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未按要求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参与。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5年4月18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2025年4月21至2025年4月23日
七、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 | 成交金额(万元) | 成交内容 |
广西东舰律师事务所 | 25.00 | 拟采购诉讼专项法律服务一项,包括案件的一审、二审(如有)、反诉(如有)和执行阶段以及重审(如有)、再审阶段(如有)、和解谈判(如有)的处置该合同纠纷全过程法律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询价文件。 |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